AI导读: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机制和相关支持措施,统筹了八大更新任务,旨在增强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意见还提出了完善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等多项措施,助力城市发展。

  酝酿多年,《关于持续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终于“出炉”,填补了此前这一重要民生领域顶层设计的空缺,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

  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机制和相关支持措施。该意见旨在通过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政策统筹和资金保障,推动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并加快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

  业界专家指出,城市更新涉及社会、经济和文化多个方面,需要整体性谋篇布局。意见统筹了八大更新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旨在增强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意见还强调了城市更新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发展工程,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完善服务、带动消费、促进发展。

  在八大主要任务中,意见特别提到了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老旧街区等更新改造,以及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内容。这些措施将推动城市更新从局部性、应急性的状态中摆脱出来,实现系统性、可持续性的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表示,意见有利于增进城市更新工作的系统性、可持续性,更好统筹城市建设中安全、民生和发展三个维度。同时,中国城市经济学会房地产专委会主任王业强认为,意见旨在推动城市更新转变思路,破解对“拆旧建新”的路径依赖。

  在保护方面,意见强调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的原则,并多处谈及将保护、调查等工作前置于建设的思路。同时,对于危险住房的改造和拆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完善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等多项措施,以应对城市更新面临的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多重挑战。这些措施包括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优化零星用地集中改造政策等,以及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等。

  在资金方面,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也有望加大。意见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并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

  最后,意见还强调了推动城市更新立法和标准完善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健全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治理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等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城市更新的法治化水平。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