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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报称已接到对刘晓庆及相关企业涉税问题的举报。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涉嫌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规避个人所得税。此前刘晓庆就曾因公司偷税漏税被羁押422天。此次举报再度引发公众关注,提醒人们要依法纳税。

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通报,称已接到对演员刘晓庆及相关企业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处理。据媒体此前报道,刘晓庆被深圳市民王先生举报涉嫌偷税漏税。

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其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330万元借款转为“形象代言费”,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涉嫌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记录,有虚开发票逃税之嫌。

举报还指出,刘晓庆在上海多次因税务问题被罚款,属于多次违法。此次举报再度引发公众对刘晓庆税务问题的关注。早在2002年,刘晓庆就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后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

5月15日深夜,刘晓庆在社交媒体上回应称,与举报人王先生并不认识,从无交集,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纯属恶意举报。

刘晓庆的声明在微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税务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此次刘晓庆被举报事件再次提醒人们要依法纳税,切勿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