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工作推进会: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金融体制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要求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构建科技金融体制的各项政策举措,探索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投入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均对科技金融有明确部署,要求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为加强和改进科技金融工作指明方向。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需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认识科技金融工作对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金融服务短板,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
近年来,金融和科技部门合作加强,在债权、股权、保险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科技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和支持力度明显提升。科技贷款增速持续高企,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科技保险服务模式不断优化,科创属性评价、融资对接、风险分担等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会议要求,充分发挥银行保险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提升科技领域贷款投放和投资力度,深入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等工作。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利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债融资。完善科技创新金融生态体系,推广“创新积分制”,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推进科技要素市场化,提高融资对接、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的有效性。金融机构需提升服务能力,完善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组织架构、人才队伍和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内部机制,完善金融产品体系,积极投资和承销科技创新债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推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先行先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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