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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深化“互换通”合作新闻稿,旨在丰富产品期限和类型,满足境外投资者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需求,包括延长利率互换合约期限至30年,扩充参考利率种类。

  人民财讯5月15日电,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在5月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互换通”(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合作的新闻稿。根据新闻稿内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将携手丰富“互换通”产品的期限和类型,此举旨在更全面地满足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利率风险管理的需求。

  具体的优化举措涵盖两个方面:首先,将利率互换合约的最长交易剩余期限延长至30年,为投资者提供了更长期限的风险管理工具。其次,扩充了参考利率的种类,新增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Y)作为参考,进一步增强了“互换通”产品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三方基础设施将在后续公布优化措施的具体上线时间。

  上海清算所在此表示,未来,三方基础设施将在两地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与境内外市场参与机构保持紧密合作,不断优化和发展“互换通”业务,为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