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15日,上交所发布新修订的《规范运作》指引,旨在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新旧规则衔接安排已明确。

5月15日,上交所发布通知,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详见附件),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同时废止。新旧规则衔接安排如下:

根据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调整前,监事会或监事应继续遵守原规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本指引第六章第三节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施行前,上市公司应遵守原募集资金监管规定。施行后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本指引,施行前取得的适用原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