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推动科技金融体制构建
AI导读: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强调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为科技强国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金融支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的决策部署,推动《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落地实施,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科技部部长阴和俊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明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会议对科技金融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需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科技金融工作对于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金融服务短板,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为科技强国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和科技部门紧密合作,在债权、股权、保险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科技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和支持力度大幅提升。科技贷款增速持续高企,股票和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服务质量提升,科技保险服务模式不断优化,科创金融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
会议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落实科技金融体制构建的各项政策举措,探索建立适应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全面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早期、小型、长期、硬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落实,激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企业首贷和设备更新贷款投放。充分发挥银行保险在科技创新中的服务作用,提升科技领域贷款和投资力度,深入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等工作。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利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债融资。完善科技创新金融生态体系,推广“创新积分制”,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机制,推进科技要素市场化,提升融资对接、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等政策的有效性。金融机构需提升服务能力,完善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组织架构、人才队伍和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内部机制,完善金融产品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优质金融服务。同时,推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开展科技金融先行先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央金融办、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负责人,部分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代表交流了工作经验。
(文章来源:央行网站)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