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明确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等多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在法治护航下不断奋发进取的开拓史。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9章78条,详细阐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并针对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还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政策,为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这不仅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还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有利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从外部环境看,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给全球贸易秩序带来了新的严峻挑战。而从内部来看,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发展虽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这些都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局部和暂时性问题,是可以克服的。当前,扎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恰逢其时。无论是“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还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亦或是“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和“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这些规定都有助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各类经济组织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