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条例发布,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督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十年来,督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结构性、根源性压力。未来十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需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推进环境治理的重大改革举措。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形式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督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自2015年试点开始至第三轮第三批督察反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持续完善。十年来,督察紧扣发展需求、民心所向,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从压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入手,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了众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保护生态环境离不开制度和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硬约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未来十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中国、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目标,我们必须保持战略清醒和定力,付出长期努力。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根本在于制度保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必须继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利剑作用,健全督察体制机制,推动督察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保持严格基调,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地方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同时,要在推动督察整改上下功夫,用好督察成果,完善督察制度体系,做好督察整改的后续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政治责任。此外,要加强督察队伍建设,严明作风纪律,提升督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督察工作的公正廉洁。
通过有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压实政治责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利剑将更加锋利,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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