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信用代证”提升行政服务效率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旨在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此举标志着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面临地区间标准差异、信用信息安全风险等挑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简称“信用代证”),这一举措标志着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一份报告即可替代过去繁琐的多份证明。
以往,经营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等事务时,常需耗费大量时间提供各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这一过程不仅耗时数月,增加了经营主体的成本,还导致了行政资源的重复消耗,甚至出现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不合理现象。推行“信用代证”是减证便民与信用赋能的深度融合,对于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影响。
“信用代证”在地区试点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此次全面推行特别强调要建立跨省互认机制,意味着一份报告将实现全国多地通用,构建起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信用纽带,是破除地域分割、促进要素流动的重要举措,也为跨省通办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信息归集共享,中央国家机关要将信息推送给省级相关部门。这不仅是中央与地方数据的“纵向贯通”,也涵盖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数据的“横向整合”,反映出我国数据治理体系的日益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的底层支撑更加稳固。
此外,通知还提出建立数据异议反馈、核查修正机制,对于已修复的信用信息,专项信用报告将予以展示并标注“已修复”,同时鼓励各地探索信用承诺制。这些创新举措既强化了信用约束,又给予了纠错空间,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治理理念。
然而,全面推行“信用代证”仍面临一些挑战,如地区间标准差异、信用信息安全风险等。相关部门需在技术上加强安全保障,在制度上完善数据管理,在社会中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信用主体充分知晓并享受便利。同时,应进一步拓展“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和场景,如更多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以及融资授信等市场交易活动,推动全社会营造知信、用信的良好氛围,充分释放信用红利和市场活力。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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