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马先生因微信小程序未经同意获取其线下购物信息而起诉,法院最终判决运营方书面赔礼道歉。北京互联网法院提醒公众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不同意收集个人信息则无法继续使用APP,扫码付款个人信息却被共享至线上小程序……近年来,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消费者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面临了新的“堵点”。这些日常小事,凸显了消费选择权、知情权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

  消费者马先生在购物时遭遇了这一问题。他扫描商品条形码完成订单并自主结账,使用微信扫码后跳转至微信小程序,小程序随即显示交易详情。马先生认为,微信小程序的运营方未经允许获取其线下购物信息,侵害了他的个人信息权益,于是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运营方则回应,他们获取订单信息是基于用户授权,并未违法。

  法院审理后认定,马先生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属于个人信息。

  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取得个人同意,或为履行合同所必需,方可处理个人信息。法院指出,微信小程序在《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中未明确告知将获取线下交易信息,且线下交易时也未取得消费者同意。因此,微信小程序的运营方获取马先生的线下交易记录,既未经同意,也非履行合同所必需,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法院最终判决运营方向马先生书面赔礼道歉。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案件,覆盖社交、电商、金融等多个领域。法院提醒公众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非必要不提供”个人信息。同时,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能力,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掌握隐私设置和访问权限设置,防止个人信息被违法获取。一旦个人信息权益受损,应及时留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