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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提出30条重点举措,旨在加大金融支持广州南沙建设力度,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黄盛)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央行等五部门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30条重点举措,旨在加大金融支持广州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其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将广州南沙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助力产业发展

  《意见》强调支持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数字产业、海洋及未来产业发展。提出对符合广州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同时,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科创企业。此外,还提出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放,助力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推动跨境便利化

  在跨境支付服务方面,《意见》要求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同时,稳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此外,还提出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合作,探索征信产品互认,推动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

  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探索跨境合作新模式

  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意见》要求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优化账户规则,拓展自由贸易账户试点银行范围。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此外,还提出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推出跨境合作品种,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同时,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保险产品,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

  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在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方面,《意见》提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引入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同时,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等平台,为港澳金融机构跨境办公提供空间。此外,还提出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