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30条:强化大湾区金融支撑,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
AI导读:
南沙金融30条通过7个维度30条措施,旨在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完善覆盖期现货市场的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加快建设跨境资管中心,以及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支持开发跨境保险产品、加快设立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等措施,为南沙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之一,南沙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该意见通过7个维度30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将其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其中,7个维度提出的30条措施,涵盖了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等多个方面。这些措施不仅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到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具体的金融举措,还旨在加快广州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在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方面,“南沙金融30条”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以及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等。同时,该政策还对金融支持高端制造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青年创新创业作了具体安排。
此外,“南沙金融30条”还提出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如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等。在推进互联互通及扩大对外开放方面,该政策提出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并稳妥有序地将已上市的期货期权产品申请为允许境外交易者参与的特定品种。同时,南沙将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完善覆盖期现货市场的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
(关键词:南沙金融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商品期货交割中心、跨境金融服务)
此外,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也是“南沙金融30条”的重点任务之一。该政策提出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并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同时,该政策还提出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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