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深圳一对月收入合计1.2万元左右的退休夫妻,因创业失败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引发社会争议。二人申请个人破产清算,目前案件处于受理前的审查阶段。深圳法院将结合材料、债权人异议等,依法裁定是否受理。

“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近日,这样一条话题冲上了热搜,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根据公开信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合计1.2万元左右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认为悬殊的差额背后或有隐情,甚至担心高龄老人成为“职业背债人”。

申请人自述:债务为创业失败所欠

公告显示,63岁男子刘某和62岁女子牛某为夫妻关系,均退休。妻子牛某月收入6528.47元,丈夫刘某月收入6221.94元。妻子名下房产估价440万元,丈夫名下商铺估价50万元,还有车辆估价1.6万元,两人银行存款共64907.85元。妻子负债约5408万元,丈夫负债约7279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合计约1.27亿元。

据法院公告,牛某、刘某的个人破产清算申请为两案,虽合并公告但案号不同,于2025年4月8日立案审查。二人自述,刘某自1998年开始创业,设立光电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因经营不善创业失败,导致巨额负债。现二人退休,收入有限,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故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此前,“女子月入4700负债2544万”的个人破产申请也曾引发热议。据该案申请人自述,其因创业失败而负债。

上述案件破产清算申请人自述负债主要为创业所负,公告收入为其自述的目前收入。

申请不等于受理,案件处于审查阶段

个人破产程序复杂,部分网友存在“申请即受理”的误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案件从申请到受理有严格流程,包括面谈辅导、申请审查、裁定受理。

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对,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债务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查。法院还会组织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听证,调查债务人的负债原因、规模、资产和收入等情况。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将依法裁定受理并启动破产程序。

目前,上述破产申请处于受理前的审查阶段,待信息核查完成后,法院将结合材料、债权人异议和社会公众反馈等,组织听证调查,依法裁定是否受理。

严防恶意逃废债,有制度安排

个人破产制度旨在保护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合法解决路径,同时保护债权人权益。为防范个人破产欺诈行为,深圳从立法、司法到制度配套,全面加强反破产欺诈机制建设。

法院采取“预防在先、惩戒在后”措施,对逃废债和欺诈行为分类施策、及时处置。此次公告破产清算申请信息,旨在让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严防逃废债。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