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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旨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助力大湾区经济发展。

  北京商报讯(记者岳品瑜董晗萱)5月12日,据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合作,助力大湾区经济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交易可追溯的前提下,结算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无需再开立专用账户。此外,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内资金,在满足利率约定条件下,可转存定期或购买大额存单,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