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5月10日起实施,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
AI导读: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同时,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再出示户口本,为许多情侣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登记途径。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此条例的修订对于国内婚姻家庭服务有着重要影响。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内容,二是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条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外,根据《条例》,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都无需再出示户口本,这一变化为许多情侣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登记途径。
■ 结婚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准备以下证件和书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当事人存在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已有配偶或属于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
■ 离婚
根据《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准备以下证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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