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施行,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正式施行,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落实法律要求,加快完善民企参与重大项目机制,支持民企在新兴产业投资布局,推动金融业为民营经济提供高效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5月8日,多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该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旨在落实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持续优化其发展环境。
相关部门将落实法律要求,推动配套规定出台,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法律配套机制建设,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推动金融业为民营经济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强调,该法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在公平竞争方面,法律确保“非禁即入”;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在法律保护方面,强调“不得侵犯”。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加快完善民企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已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重大项目,今年将在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推出约3万亿元优质项目。
此外,郑备表示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助力民企创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指出,该法第三章规定投资融资促进,金融监管总局正推进优化信贷政策、创新保险产品服务等,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资本权重优惠,放宽不良率容忍度,出台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近五年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至一季度末,民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5%。金融监管总局还出台无还本续贷政策,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丛林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等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民企精准施策。(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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