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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首次制定并下发《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对投行持续督导业务进行全面细化规范,提出多项严格规定,为券商保荐业务提供明确操作规范,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券商渠道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近期首次制定并下发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就此展开意见征集,各券商需在2024年12月3日前提交反馈。

与近期频繁修订的其他征求意见稿不同,《指引》作为投行持续督导业务的首次全面细化规范,其出台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综合采访与梳理,该《指引》针对持续督导工作提出了多项严格规定,堪称“对症下药”。

具体而言,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需根据项目情况成立专门项目组,并至少配备2名保荐代表人作为持续督导人员,明确各自分工。同时,持续督导工作必须形成完整清晰的工作底稿,且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0年。

此外,《指引》还规定,保荐机构需至少每6个月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若原保荐人在保荐人变更前未完成上一财务会计期间的持续督导定期报告,或未按规定出具核查意见的,需继续完成未完结的督导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或意见。

保荐机构还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经营重大变动、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确保上市公司运营的稳健性和合规性。

此次《指引》的出台,无疑为券商的保荐业务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操作规范,也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