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民营企业发展
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施行,旨在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多部门表示,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提供有针对性金融服务,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施行。这一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将获得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多部门有关负责人5月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提振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发展信心,激发其创业热情和拼搏精神。
要点速览:
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在更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目前已设立74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助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专项担保,解决其融资难题。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重抓好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制定等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包括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
郑备强调,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经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今年还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把发力点放在“一业一策”上,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
丛林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正在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并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优化相关政策,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表示,将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助推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持续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赋能。
(本报记者欧阳剑环昝秀丽陈露)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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