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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国新办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情况,强调金融支持。在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下,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得到重点支持,外贸、消费领域也采取措施。同时,鼓励民间投资,建立融资对接机制,提高融资效率。

5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情况,强调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指出,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表现抢眼,金融部门正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具体措施包括促进投融资结合,已设立74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在18个试点城市落地科技企业并购贷款。同时,创新增信方式,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相关政策,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季度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达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此外,还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了两项保险补偿试点。

在中小微民营企业集中的外贸、消费领域,金融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外贸领域,单列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中的外贸板块,全面梳理外贸企业清单,优先对接融资。一季度短期出口信用险承保金额超过2400亿美元,支持电子信息、现代化工等产业。同时,创新“跨境电商保”模式,支持外贸新业态。在消费领域,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金融部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形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并向银行推送。一些地方还搭建了线上对接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对接,提高融资效率。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