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通知》旨在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潜在金融风险,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要求发展供应链金融应服务实体经济,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加强金融监管和政策协同。

为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潜在金融风险,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此举旨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并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供应链金融活动日益增多,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在提升中小企业收款保障及融资可得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信用过度扩张风险、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缺乏必要的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等问题。《通知》的出台旨在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健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规范管理框架。

问:《通知》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障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通知》要求发展供应链金融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促进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具体举措包括: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理共担供应链融资成本;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升应收账款融资质效;规范各类主体对链上企业的收费行为。

问:《通知》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二是要求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应坚持本职定位,未依法获得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业务统计监测,指导有关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和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开展自律管理;四是加强业务监管和政策协同,共同强化对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有关参与主体的政策指导。

问:如何理解《通知》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管理思路?

答:《通知》基于“管业务也管风险”的原则,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提出规范性要求,旨在明确其功能定位及权责义务,建立多层次的监测管理体系。具体包括:要求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回归信息服务本源,未依法获得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规范其参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行为;建立对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的自律管理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