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偷逃税五大手法曝光,税务总局加强监管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网络主播偷逃税五大手法,包括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拆分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和虚开发票,强调将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
网络主播偷逃税已经成为税务稽查重点,近年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屡见不鲜。为引导网络主播诚信纳税,国家税务总局4月29日针对网络主播开设“依法诚信纳税一堂课”,披露了网络主播偷逃税的五大常见手法,并强调将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手法一:隐匿收入。这是网络主播偷逃税中最常见的手法,指主播已实际取得应税收入,但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或虚假申报,以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根据税务部门曝光的案例,多数被曝光的网络主播都采取这种方式偷逃税,多将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属控制的个人账户。
例如,主播王子柏(网名:柏公子)借其母亲个人账户收取佣金超1000万元,以此隐匿收入,最终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30万元。税务总局提醒,心存侥幸不可取,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出台,平台企业将常态化报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息,税务部门将通过数据分析比对,锁定隐匿收入问题。
手法二:转换收入性质。主播将综合所得收入通过设立“空壳”工作室等方式转化为经营所得收入,以降低税负。综合所得个税税率最高为45%,而经营所得扣除成本后,最高税率仅为35%。如主播黄薇(网名:薇娅)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逃税款1.16亿元。
图片来自税务总局
手法三:拆分收入。主播及所在机构通过成立多个纳税主体拆分收入,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如主播通过亲属朋友名义设立多个工作室,将直播带货收入拆分至这些工作室,享受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
手法四:虚列成本费用。主播通过虚构业务、接受虚开发票或混淆个人与企业支出等方式,虚列成本费用,以减少税款。如主播通过虚列人员工资、虚构营业费用,将个人消费支出列入企业成本。
手法五:虚开发票。主播及所在机构通过成立关联主体,虚构业务、虚报价格等方式虚开发票,降低成本,逃避税款。如一家MCN机构通过虚构“信息技术服务费”,将直播平台打赏收入转给外省空壳公司,再分发给主播,偷逃税款3200余万元。
税务总局表示,对涉税风险较高的网络主播将采取分类监管,对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移送稽查立案检查。税务部门提醒网络主播,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正道。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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