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举措
AI导读:
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水电等项目,参与油气管网建设,并鼓励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同时,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能源投资审批流程,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28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助力能源领域多元化发展。
通知还明确,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参与研究制定能源科技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推动能源市场竞争。
此外,通知强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渠道。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考虑经营主体违法情况和可承受能力,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确定处罚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国能发法改〔202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出以下若干举措。
一、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
(一)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
(二)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三)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参与研究制定能源科技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鼓励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与民营企业协同攻关,实现成果开放共享。
(四)支持民营能源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二、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
(五)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优化许可管理。
(六)推动完善生产要素获取机制。制定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探索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七)持续规范能源市场秩序。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
(八)优化能源投资审批流程。简化能源项目审批流程,鼓励地方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能源项目,实行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
(九)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健全能源领域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渠道。
(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各地能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举措。
国家能源局
2025年4月23日
综合自国家能源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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