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发布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AI导读: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融合发展机制,2035年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交通与能源领域将开启深度融合的新篇章。
《意见》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7年,将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也将逐步健全。届时,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将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新能源汽车的占比也将逐年提升。
展望2035年,《意见》描绘了更加宏伟的蓝图,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届时,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也将实现规模化应用。
在规划协同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互动,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动制定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在优化管理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的要素保障,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资源,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综合承载能力。
在高效运行方面,《意见》提出,要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的弹性,鼓励新能源就近消纳,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的综合承载能力。
在推广新能源装备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的规模化应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的税收优惠。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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