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6条政策提振商贸消费,助力经济回暖
AI导读:
辽宁省商务厅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商贸领域提振消费6条政策,包括发放消费券、培育市场主体、支持首发经济、实施信贷财政贴息等,以激发各地积极性,助力省内经济回暖。
新华财经沈阳4月23日电(记者崔师豪)22日记者从辽宁省商务厅获悉,为激发各地积极性、提振消费,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结合辽宁省实际,研究提出商贸领域提振消费6条政策,助力省内经济回暖。
针对油品、日用百货、纺织服装、餐饮等关键消费领域,辽宁省发放大量消费券,省级财政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比例,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给予配套支持,进一步加大各地促消费力度,推动市场活力。
在培育市场主体、壮大提振消费方面,辽宁省每月对2025年注册成立、经营良好、对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批发业、零售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市场主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
加力支持首发经济提振消费,辽宁省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首发经济发展进行大力激励。对于开设不同级别首店的企业,给予高额激励,包括亚洲首店最高100万元、中国首店最高50万元、东北首店最高30万元以及辽宁首店最高10万元,以吸引更多高能级首店入驻。
实施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提振消费,辽宁支持省内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企业开展立减补贴活动。对于参与的中小微企业向银行机构申请1年期贷款,且贷款用于立减补贴垫资的,按照最高年利率2%给予一次性贴息,年度内单一企业贴息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
此外,辽宁省还将大力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分别给予2025年新获评“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的企业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助力老字号焕发新生。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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