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构建跨区域信用监管共同体,推动区域信用数据共享
AI导读: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京津冀构建跨区域信用监管“共同体”进展,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数据标准、深化信息共享,已实现7.24亿条信用数据全量共享,推动区域信用数据共享,提升监管效能。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京津冀构建跨区域信用监管“共同体”的最新进展。自2023年11月签订《共建信用京津冀合作框架协议》后,三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统一数据标准,深化信息共享,开展协同监管。截至目前,京津冀三地已实现7.24亿条信用数据的全量共享,信用在推动区域发展中的效能愈发显著。
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年度报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信用数据与空间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从“数据上网”迈向“数据驱动决策”的数智化新阶段,有效提升了区域企业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预警能力。
打造信用监管“共同体”,首要任务是打破数据壁垒。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信用处副处长吴非燕介绍,三地联合制定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建立了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实现了数据的共享共用,解决了数据标准不统一、共享不充分的问题。目前,京津冀三地已实现近1700万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
同时,三地还联合建立了标准化数据共享机制,组建了京津冀数据实验室,创新打造了京津冀信用分析GIS平台,实现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共享应用,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
京津冀跨区域信用监管离不开统一的标准。依托大数据技术,三地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形成企业风险分类管理的数据基础,构建了能够精准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的多维度全景式“信用画像”。根据信用风险高低,采用差异化监管方式,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
针对风险较高的“一人三地多投”企业,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了区域协同抽查机制,对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同时,对相同情形的经营行为建立了相对统一的抽查检查标准和规则,对企业公示的一般检查信息问题,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允许企业自行修改。
吴非燕表示,到2025年,京津冀三地将构建区域协同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信用修复同标办理,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互认,在区域联合监管中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对信用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触发式监管等模式,秉持“无事不扰”原则,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企业获得感。
今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印发《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实施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旨在推动区域协同“信用+”服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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