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全面规范产前筛查服务要求,明确资质审批流程,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个人从事产前筛查,并构建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产前筛查率逐年提升,但管理和服务风险也随之上升。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李恒)产前筛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防线。记者21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期发布通知,全面规范产前筛查服务要求,明确了资质审批流程,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个人从事产前筛查,同时构建了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

  产前筛查利用临床咨询、医学影像及生化免疫技术,对胎儿潜在的先天性缺陷和遗传疾病进行筛查。近年来,我国产前筛查普及率显著提升,2023年已达到91.3%。然而,随着服务量的增加,管理和服务风险也随之上升。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管理的通知》,产前筛查机构需获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筛查人员则需通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证。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超声产前筛查作为重要内容,并规范了相关流程。医疗机构在为孕妇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时,应引导其前往具备资质的机构接受筛查。

  产前筛查人员涵盖临床咨询、超声筛查医师及生化免疫检测技术人员。机构需加强人员岗位管理,确保筛查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对于离岗超过两年的筛查人员,需进行复岗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重新上岗。

  通知着重指出,产前筛查机构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完善知情告知、报告出具及随访服务。同时,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明确产前诊断机构责任区域。

  此外,通知还涉及严格机构准入、强化质量管理、早孕门诊衔接及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内容。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