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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裁判规则,细化认定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创新活力。

  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剑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460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44.2%,彰显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裁判规则,细化认定标准,以破解适用难题,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李剑强调,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旨在加大保护力度,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的数据同比增长显著,有力震慑了侵权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激发了创新活力和动力。这一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坚持依法严格保护理念。人民法院在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时,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积极审慎、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细化情节严重认定标准,运用法官释明权和举证妨碍制度,确保赔偿数额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此遏制故意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二是制度构建日益完善。从党中央决策部署到法律规定,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日趋成熟。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和裁判思路。目前,正研究起草指导意见,以期尽快发布。

  三是加大新兴领域保护力度。人民法院切实保护关键技术领域创新成果,让“真创新”得到“真保护”,“高质量”得到“严保护”。例如,“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4亿余元,彰显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

  李剑表示,未来,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细化认定标准,破解适用难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在惩戒侵权行为、严格保护权利、有效激励创新方面的制度价值。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