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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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强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通过5年探索实现制度型开放水平等全面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进期货市场开放。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指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示范作用。
《意见》明确,通过5年左右的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水平、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全面提升,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政策体系将以贸易、投资、资金流动等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重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对外贸易方面,《意见》提出增强综合竞争力,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增强服务贸易活力,支持数字贸易创新。将探索建立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允许免予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并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
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意见》强调提升市场开放水平,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外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开展电影后期制作,港澳台医生取得医师资格后开设诊所,境外知名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
在科技创新与产业体系构建上,《意见》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全产业链集成创新,支持参与国家级产业集群建设,并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深化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航空等领域探索。
数据流动方面,《意见》要求推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提升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在金融领域,将深化开放创新,有序扩大金融开放,支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推进以境内期货特定品种为主的期货市场开放。
《意见》最后强调,各有关地方、部门需在党中央领导下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商务部将加强统筹协调,推广成功经验,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顺利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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