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涉农信用信息共享。这一举措被视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石,旨在提高普惠金融可得性,增强金融产品多样性,并推动更多信贷资金向农村倾斜。然而,推进过程中面临一些现实困境,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

■本报记者曹沛原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涉农信用信息共享,优化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机制。这一举措被视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石。

通过完善农户信贷档案和评级体系,优化农村信用体系,不仅能提高普惠金融的可得性,还能激励金融机构丰富产品线,提升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同时,长期信用记录机制有助于增强农户的契约精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和风控成本,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动。

然而,尽管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但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现实困境。例如,农村信用评价体系缺乏全国统一的定量指标,导致各地金融机构标准不一,偏重道德评价而忽视经营数据等硬性指标,使得评级结果主观性强、公信力不足。此外,涉农信用数据分散于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归集标准和共享平台,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全面评估主体信用。

针对这些挑战,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一方面,通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线下金融服务网络,以轻资产下沉方式抓好“乡—村”两级网点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整村授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动给予基础授信,并基于道德荣誉、资产状况等差异化增信,提升信用贷款的可获得性。同时,金融机构还在尝试与地方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征信机构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整合涉农信用数据,提升信息共享效率。

例如,在浙江,乐清农商银行通过整合政府公共数据与行内数据,为全市农户建立360度精准信用画像,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更新。此外,还通过区块链技术优化数据归集流程,覆盖土地承包、补贴发放等关键涉农数据,减少信息孤岛问题。桂林银行则从外部平台引入农业保险信息,用于辅助涉农贷款业务的风险判断,提升审批效率。

展望未来,金融机构将继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的信用评价机制。通过政银协同、完善数字基建等措施,推动信用红利向乡村振兴全领域渗透,为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