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我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此举旨在激活林地资源,促进林业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范本。同时,各地积极创新集体林权制度,破解制约集体林区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难题。

  我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国家明确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此举有望激活林地资源,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7日印发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林地经营权流转;家庭承包方可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并探索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台账、流转合同网签等制度机制,确保流转过程规范透明。

  我国现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60.26%,涉及1亿多农户。分散的林地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此次改革旨在整合资源,激活林地潜能,推动林业现代化。

  自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创新集体林权制度,破解制约集体林区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难题。例如,安徽省首张自留山“三权分置”经营权发证及金融授信签约仪式已成功举行,为农户创收和经营者融资提供了新途径。

  林权改革还有助于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释放林业发展潜能。河南省已明确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等8项改革任务,旨在到2025年形成权属清晰、流转有序的集体林权制度。

  然而,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仍面临一些困境,如林农流转意愿不足、流转程序复杂等。为此,《管理办法》明确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流转风险,确保林地流转合法合规。

  业内专家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激活林地经营权的市场价值,通过严格监管和服务保障农民权益与生态安全,为乡村振兴和林业现代化提供制度范本。

林权改革助力乡村振兴,释放林业潜能。图为海南省尖锋岭林区。摄影/章轲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