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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4月18日消息,为规范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派出机构在行政备案、网络和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职责,并将于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

  证监会4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将于2025年5月19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加强监管职责的明确性和执行力。

  在派出机构主体责任及工作机制方面,《规定》强调了证监会党委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与监督,确保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同时,要求派出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加强与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监管职责方面,《规定》明确了派出机构在行政备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监管、网络和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诚信监督和约束等方面的具体职责。此外,派出机构还将按规定审理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风险防范和处置方面,《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派出机构在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数据报送、检查、预警和处置等职责,扩大了预警信息、风险线索的来源范围。同时,完善了终止上市公司的风险应急处置、信息通报共享和持续监管机制,优化了私募基金风险处置机制,加强了与地方人民政府在监管和风险处置方面的协作。

  在其他职责方面,《规定》授权派出机构推动相关主体适用先行赔付制度,协助配合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案件办理工作。此外,派出机构还将支持、配合资本市场科技监管工作,建立辖区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本辖区内资本市场活动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法律建议。同时,负责监测、处置和引导本派出机构和辖区市场相关舆情信息,督促辖区经营主体依法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理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