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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压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评价指标包括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评价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展。

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压实证券公司主体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该《评价办法》由定量评价指标(85分)和定性评价指标(15分)组成,全面反映证券公司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的贡献度。其中,科技金融指标分值最高,达45分,主要考察证券公司对科技领域投融资及并购重组服务情况。

科技金融指标涵盖科技创新债券承销、科技型企业股票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等多个方面。绿色金融指标反映证券公司对绿色低碳转型活动的融资服务,分值为10分。普惠金融指标关注证券公司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同样为10分。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指标也各占10分。

中证协表示,评价指标围绕“五篇大文章”核心任务,剔除与现有评价重复的指标,聚焦专项领域,降低证券公司数据报送负担。专项评价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开展,评价期为上一年度。

此外,中证协要求证券公司根据年度评价工作要求,通过相关数据统计报送系统填报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