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云南红塔银行原董事长李光林因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已被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引发了社会对企业管理层监督机制的广泛关注。

  日前,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同时也是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光林,因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被告人李光林告知了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自2006年3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李光林利用其在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职位上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发放、项目开发、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并因此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此外,李光林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了巨额贷款。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相关规定,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财经聚焦】近期,企业高管违法违纪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对企业管理层监督机制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