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强化,《指导意见》助力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提出十六条意见措施,强调聚焦主业,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严控增量业务风险,并明确了展业红线,旨在提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有效应对潜在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举措旨在通过监管强化,确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稳健运营。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坚守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等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意见措施,以全面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强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聚焦主业,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
同时,《指导意见》还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存量风险资产处置,严控增量业务风险,并加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推进公司瘦身健体。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提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有效应对潜在风险。
标普信评金融机构评级部总经理栾小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助于提升五大AMC对中小区域性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及处置力度,有利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同时,《指导意见》还强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逆周期工具和金融救助功能,明确了展业红线,包括不得为金融机构利用结构化交易违规掩盖不良、美化报表等提供支持。
此外,《指导意见》还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一要求向市场传递出更加清晰的信号,有助于激发地方化债积极性,恢复投资者信心,改善区域融资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在谈到“不得盲目以负债扩张驱动资产规模增长”时,栾小琛指出,过去20年,四大AMC在履行金融救助职能的过程中,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但本轮经济下行周期中,四大AMC资产质量恶化,个别公司营业亏损严重。因此,通过限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赖增加负债来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可以有效防止因过度负债而导致的杠杆率过高问题,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