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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推行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形成“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至“十五五”末,目标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80%以上。

  新华财经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14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全面推行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该实施意见提出,对从事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形成“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涵盖学徒工至首席技师。特别地,对养老护理员等设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

  至“十五五”末,政策目标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并显著提升其他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规范认定流程、建立常态化考核认定机制等多项重点任务。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指出,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的专项政策文件,有助于增强评价的规范性和公信力,推动评价结果与岗位使用、工资待遇相结合,对提升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力、稳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有效激发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积极性,实施意见要求民政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建立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合理安排人才使用,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