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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近日发布《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强用地用海支持,鼓励盘活闲置资源建设小微产业园,提供低成本厂房等支持,并规定5年过渡期内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旨在优化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健康发展。

人民财讯4月14日电,福建近日发布《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着重加强用地用海支持。各地被鼓励依法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及老旧园区,因地制宜打造小微产业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厂房、办公场所,以及住宿、餐饮、水电优惠等全方位支持。在5年过渡期内,中小微企业若按规定利用存量土地,可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结束后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再依法依规处理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事宜。此外,支持中小微企业入驻已备案的“未批已填”类区域,并依照国家规定,合并审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与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进一步简化流程。

此举旨在优化中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