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出现关于数字人民币的虚假信息,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公众提供个人信息并发展下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诈骗。提醒公众警惕数字人民币推广陷阱,通过正规渠道领取红包,避免经济损失。

  近期,多个互联网平台传出“上海即将成立数字人民币银行”“招募数字人民币推广员”等不实信息。经记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核实,上述信息纯属谣言。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散布“数字人民币银行即将挂牌”的虚假信息,打着“有偿招募推广”的幌子,通过组建聊天群组、组织线上线下会议等手段对公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公众提供个人身份和资产信息,并发展下线。他们甚至以“兑换数字人民币返还补贴2%~5%”为诱饵,诱骗公众从不法分子处“兑换”数字人民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提醒广大公众: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采用“央行-数字人民币业务运营机构”的双层运营架构,不具备炒作空间,不会通过高额佣金或炒币高回报等方式诱导用户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和参与传销。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应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主体、各大政务平台、具有经营资质的主要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等正规渠道领取,以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警惕“四个陷阱”

  陷阱一:假冒试点活动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通过非正规渠道(非试点地区政务平台、非商业银行、非主要电商平台)发送“数字人民币试点发行,预约登记领取体验金”的短信,附上诈骗链接。公众点击链接后,会被诱导填写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下载仿冒App,甚至存入更多资金,随后钱财被迅速转走。

  陷阱二:投资交易高额回报诈骗

  不法分子以数字人民币名义设立“数字货币投资平台”“数字货币交易所”或“共同富裕红利版”项目,吸引公众参与投资获取高额回报。一旦受害者投入资金,诈骗分子便会携款潜逃。

  陷阱三:推广有偿招募诈骗

  不法分子借“数字人民币”推广之名,以高额回报、兑换贴息为诱饵,通过发展下线、层级分佣等方式构建传销诈骗网络。受害者一旦加入,不仅可能损失资金,还可能陷入更深的诈骗陷阱。

  陷阱四:权威机构来电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政府机构、银行或大型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利用“查案”“修复征信”“退款”等话术博取信任,以“账户冻结”“影响征信”等理由施加心理压力,诱使用户点击虚假链接或下载仿冒App,填报个人敏感信息或转账,造成资金损失。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关键词:数字人民币、诈骗、不法分子、推广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