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虚拟电厂发展指导意见,推动能源转型与市场创新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20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5000万千瓦以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1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该政策旨在加快虚拟电厂的发展,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改革的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将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也将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而到2030年,虚拟电厂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也将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将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政策还明确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这将进一步推动虚拟电厂的规模化发展。此外,虚拟电厂在满足相关电力市场注册规则和准入要求后,可以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初期,政策提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准入要求,并根据运行情况逐步优化,这将为虚拟电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空间。
以下是《指导意见》的全文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5〕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相关部门: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条件日益成熟,作用日益显著,需求也日益增长。为了加快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同时,我们要坚持开放包容,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鼓励多元参与。
二、规范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定位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三、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
省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完善虚拟电厂发展体系,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同时,要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推动其立足核心功能,公平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或需求响应,获取相应收益。
四、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水平
省级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本地区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统一省内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同时,要完善虚拟电厂接入调用机制,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水平。
五、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
我们要明确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健全其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机制。同时,还要优化需求响应机制,扩大聚合分散需求侧资源的规模。
六、提高虚拟电厂安全运行水平
我们要提升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其自身的安全管理。
七、推动虚拟电厂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我们要加强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全环节标准体系。
八、加强组织实施
我们要落实各方责任,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评估推广,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