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意见要求稳妥审慎开展结构化交易,规范反委托处置业务,并鼓励探索多种方式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支持受困房企项目纾困化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该意见强调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重点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积极加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助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同时,意见要求稳妥审慎开展结构化交易方式收购不良资产,确保资产真实洁净转让,严禁为金融机构利用结构化交易违规掩盖不良、美化报表等行为提供支持。

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规范开展反委托处置不良资产业务,持续做好委托期间监测、管理,并强化自身处置能力建设,避免“一托了之”。意见还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专业优势,探索多种方式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支持受困房企项目纾困化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