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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细化建设目标、任务、程序和要求,注重自然资源转化、项目确定、配套设施完善及后期管理运营,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自今年1月份《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紧扣《指导意见》的建设目标,即“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详细规划了建设任务、程序、条件及要求。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是指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国际知名的户外运动场所。”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建设注意事项时表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应依托户外运动优质资源和优势项目,注重自然资源的高质量转化、运动项目的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的完善及后期管理运营。

  为此,《通知》明确,有积极性的地级市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作为建设主体,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编制建设方案,省级层面确定推荐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硬投资+软建设”方式,推动目的地建设。

  《通知》规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应具备资源基础良好、思路清晰、发展空间广阔、财政状况稳定等条件,并按地市谋划、省内推荐、国家复核、建设实施、政策支持、总结推广等步骤开展。

  省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筛选和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15日前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4个地区。地方应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利用体彩公益金、专项债、企业投资、银行贷款等支持建设、管理和运营。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国家体育总局将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编制建设指南,并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公益项目。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将优化审批流程。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