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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旨在打造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提升网络交易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9日)发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简称《管理规范》),旨在打造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即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以此提升网络交易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在入驻、运营、退出及数据报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要任务是统一入驻标准。在入驻阶段,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采集自然人网店信息的范围,为自然人网店的市场准入提供了便利。

其次是统一运营规则。在运营阶段,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在运营检查、网店展示、信息公示、消费者投诉处理、合规管理及权利救济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促使自然人网店合法合规经营。

再者是统一退出机制。在退出阶段,细化了法定信息公示要求,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是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信息记录保存的要求,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要求,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据悉,网络交易平台内的经营者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已办理登记的经营主体,以及依法免予登记的自然人主体,如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零星小额交易等。自然人网店约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57%,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各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标准不统一,导致自然人网店质量参差不齐,成为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问题的多发地。这不仅阻碍了自然人网店的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影响了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管理规范》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平台经济特点和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聚焦自然人网店监管和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一方面,它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强了相关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它总结了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平台协议规则和管理举措,将之上升为标准,提高了网络交易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规范》属于自愿性、推荐性行业标准,并未增加强制性义务。它有利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对平台内自然人网店的管理水平;有利于督促自然人网店合规经营,实现健康规范发展;有利于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王婧报道)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