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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等服务意见。计划3至5年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的服务体系,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旨在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通过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等服务,力求人岗相适,提升就业稳定性。计划经过3至5年,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的服务体系。

  二、优化培养供给

  通过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同时,优化招生计划与人才培养联动机制,鼓励高校建立灵活学习制度,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三、强化就业指导

  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推动其成为必修课。加强就业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健全就业实习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实习机会。

  四、健全求职招聘

  强化校园招聘服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就业市场。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优化招聘安排,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就业渠道。

  五、完善帮扶援助

  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特殊家庭及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加强帮扶对象能力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六、创新监测评价

  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调查。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创新就业质量评价工具。

  七、巩固支持保障

  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本意见由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部门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