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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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明确将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旨在优化境外旅客购物体验,促进消费。
北京商报讯(记者吴其芸)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将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这项措施旨在优化境外旅客购物体验,促进消费。
“即买即退”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指定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现场领取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此前,该政策已在上海、北京、广东等地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即买即退”政策试点运行平稳,受到境外旅客欢迎,现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与传统退税流程相比,“即买即退”的最大亮点在于将退税环节提前,使境外旅客在购物时就能获得退税款,增强购物体验,促进再消费。
根据《公告》,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物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可现场领取退税款。离境时,海关核验身份和退税物品,退税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解除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完成退税流程。
此外,《公告》还鼓励有意愿的退税商店在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协商后,成为“即买即退”商店,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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