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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作为青海省唯一全境纳入黄河流域的地区,正通过推进水资源费改税,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税务部门深入企业辅导,提供便捷申报服务,同时加大节水技术研发应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中新网西宁4月3日电 (李隽马玉)3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获悉,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全境纳入黄河流域,该州正通过推进水资源费改税,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黄河在黄南州段干流长达257千米,是当地农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水源。丰富的水能资源也孕育了黄南州境内众多水电站。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尖扎县税务局深入水资源企业,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了解企业发电量、取水类型、用水规模、计量设施等情况,并讲解水资源税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帮助企业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水资源费改税后,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便捷申报缴纳水资源税,提高办税效率,节省成本。同时,税收政策也促使企业加大节水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黄南州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精准对接,完成征管资料交接,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并设立“水资源税咨询专窗”,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答疑、税源信息录入及申报辅导。

  针对不同行业用水特点,税务部门重点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对高耗水工业企业,强调节水技术改造的激励作用,形成“税务征管、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税惠速达”的工作模式。

  截至目前,黄南州已移交需缴纳水资源税纳税人86户,其中水力发电企业缴纳的税款占全州水资源税总额的99.38%。

  青海省黄南州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落实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推动绿色转型,守护绿水青山。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