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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4月3日发布2024年存款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全国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3761家,基金共归集保费618.831亿元,使用682.886亿元开展风险处置,存款保险制度成为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柱。

  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4月3日发布的2024年存款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显示,截至2024年末,全国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3761家,存款保险制度成为金融稳定的重要支柱。

  2024年,存款保险基金共归集保费618.831亿元,基金利息收入12.374亿元,股利分红2.276亿元,不良资产清收回款3.658亿元。基金的使用情况表明,去年央行使用存款保险基金682.886亿元开展风险处置,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余额截至2024年年末达到698.424亿元。

  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存款保险条例》施行以来,平稳有序运行,市场化、法治化处置作用逐步凸显,支持了包商银行等机构风险化解。该制度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手段。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投保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投保机构包括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央行去年12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指出,存款保险需从部门协作、资金积累、处置工具等方面强化处置职能,发挥在金融安全网中的支柱作用。在资金积累方面,将探索建立后备融资机制,及时补充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兴业证券研报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拓展以存款保险基金为核心的多种融资渠道,有助于健全支持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金融安全网。

  近年来,《存款保险条例》在金融风险处置实践中面临法律位阶较低等问题,业界呼吁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法》。多位来自央行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制定《存款保险法》,明确存款保险机构职责权限及处置措施,更有效地维护金融稳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