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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基础,提升调解效能,确保金融纠纷调解制度精细完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新华财经北京4月3日电据金融监管总局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金融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意见》共7部分23条,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旨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基础,提升调解效能,确保金融纠纷调解制度精细完备、调解组织规范专业、调解渠道畅通高效,让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此《意见》的发布,是金融领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金融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求,对增强民众金融获得感具有深远意义。

  金融监管总局透露,未来将携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促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健全金融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