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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上海市政府参事指出,优化消费环境需良好营商环境支撑,好产品助力消费者摆脱低价诱惑,情绪价值追求成为新趋势,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需双向优化,共同推动消费增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8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推出系列消费行动措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如何有效提振消费?上海市政府参事指出,优化消费环境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撑。面对消费市场新趋势,既要为大企业、大平台提供发展空间,也不能忽视市井小店的独特魅力,共同构建一个多元、和谐、繁荣的消费生态。

好产品助力消费者摆脱“低价诱惑”陷阱

市政府参事胡卫提到,低质低价的内卷式竞争使消费者陷入“低价诱惑”与“品质焦虑”的双重困境。60%以上的消费者易受低价吸引,部分电商平台利用这一心理,通过算法推荐和流量倾斜,形成“低价-低质-低获得感”的闭环,削弱了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胡卫认为,当前消费市场正处于“破局与重构”的关键期,科技创新、用户需求导向的“好产品”成为提振消费的核心动力。需防范不正当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让优质产品脱颖而出。

情绪价值追求成为消费新趋势

日本作家三浦展在《第四消费时代》中提到,日本已进入第四消费时代,消费理念从崇尚时尚、奢侈品转向注重内心满足感。顾晓敏参事认为,中国消费者也越来越追求内心的满足,重视体验与感受,追求情绪价值的实现。数据显示,2024年上海居民消费支出上升0.4%,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大幅增加7.5%,显示情绪价值实现越来越受到重视。

顾晓敏建议,应针对不同消费者人群、性别和职业特性,推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消费措施,如为退休老人提供温馨服务,满足年轻人的宠物经济需求。

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相互促进

市政府参事张兆安指出,消费增长依赖于消费环境的优化,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反之亦然。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企业信誉,对营商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市场准入限制、行政审批繁琐等问题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影响消费环境。张兆安认为,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的双向优化离不开消费者组织的作用,需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等方向转变。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