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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加强宏观政策协同,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同时强调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快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规则。

据新华社4月2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该机制旨在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的协同,提升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效能。

在总体要求上,《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调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这包括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以及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创建一个制度完备、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不仅有助于价格的有效形成和资源优化配置,还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此,需要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的市场建设,并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等重点举措。特别是在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上,明确提到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规则,为市场形成价格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的重要性,这既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也有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将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并强化重要商品价格调控。

在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并推进高效协同共治,以加强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协同配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