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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介绍了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意见,包括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等方面,旨在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价格治理是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以下意见,旨在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工作中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促进先进生产要素流动,强化改革协同联动,坚持依法治价。

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将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完善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价格机制。同时,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此外,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创新价格引导机制方面,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如天然气发电、储能价格机制,以及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同时,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完善促进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

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方面,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如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强化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方面,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高效协同共治,加强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协同配合。

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完善价格法律法规,适应价格治理需要。

最后,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价格治理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