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实施细则》,明确借款账户、真实性审核、资金来源使用原则及资金划转申报要求,首日成功落地3笔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规避汇率风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4月2日消息,外汇局天津市分局近日指导天津市银行自律机制,制定并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这一细则的出台,为项目公司获得母公司稳定的资金支持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其更好地开展租赁业务,进一步优化了金融环境。

  《实施细则》的亮点包括:一是明确了项目公司接收借款的账户规定;二是强调了银行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三是明确了业务所涉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基本管理原则,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四是规范了资金在境内的划转及申报要求,提升了资金流动的透明度。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在《实施细则》发布首日,便指导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成功落地了首批3笔金融租赁公司向项目公司的外币直接借款业务,这些放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展现了细则的实效。

  以往,项目公司若需从母公司进行外币融资,往往需要采用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这不仅流程繁琐,且办理时间较长,严重影响了项目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细则》的出台,使得银行在审核相关真实性材料后,可直接在线上将资金划转至项目公司的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实现了资金的快速到账,不仅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还有效规避了汇率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